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关于印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渝贸院发〔2026〕57号)和《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的通知》(渝贸院学发〔2026〕34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202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经学生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初审、学院复审、学生处复核,并按规定完成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已按程序复核处理完毕。现将2025-202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最终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工作。综合测评最终结果公布后,不再受理综合测评复核申请或重新测评申请。如发现姓名、学号、班级等基础信息录入有误,由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统一更正,不改变测评结果。各学院要做好结果公布及后续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按“一事一档”要求保存,作为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的佐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5-202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