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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关于选聘2026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2026-03-12 15:58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

为拓展学生资助宣传渠道,加大资助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结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学校拟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在校期间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学生中能起到榜样作用;

3.熟悉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2025-2026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或学校奖助学金。

二、选聘人数及期限

1.选聘人数:每个学院选拔推荐1-2人,全校不超过24人。

2.聘任期限:一年

三、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319

四、选聘人员工作内容

1.资助工作成效宣传。在指导老师帮助下,整理学校近年来资助工作成效并进行宣传。

2.送资助政策下乡。到家庭或学校附近的城镇社区或乡村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将资助政策传递到各个角落。

3.送资助政策回母校。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现身说法”,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消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提升他们的发展目标和成长期望。

4.参加政策答疑及公益服务等活动。高考招生录取及新生入学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平台面向新生或新生家长开展“绿色通道”、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助评定等资助政策咨询答疑等工作。积极参加其他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5.开展常态化政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创作资助政策宣讲微视频、宣传画、诗歌、微电影等作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

6.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受助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受助学生完成“自助-受助-助人”的转变,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国家及学校等各级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本次选聘工作通过个人自荐报名、学院选拔推荐报送、学校复审的方式进行。报名同学需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6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表》(附件),学院将推荐者纸质版申请表统一于319日上午1200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复审无异议的学生,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培训并聘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联系人:郝增莉   联系电话:64289985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6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20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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