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按照我校2025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渝贸院发〔2024〕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优良学风学院
2.优良学风班级
3.优良学风寝室
二、评选办法
(一)优良学风学院
1.采用考评的方式对全校12个学院在学风建设活动中保障措施、宣传教育情况及学风建设效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评。
2.考评得分最高的3-5个学院评定为优良学风学院,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3.学生处对考评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下发表彰决定并进行表彰。
(二)优良学风班级(寝室)
1.评选的基本条件
(1)优良学风班级(寝室)为奥蓝学生信息系统上正式建制的行政班和学生寝室。
(2)拟评“优良学风班级”的,其成员在评选学年度补考课程率(以补考人数计)不超过15%,且其班级成员在评选学年度未受过任何校级学习类违纪(教务处发文)纪律处分。
(3)拟评“优良学风寝室”的,其成员在评选学年度无补考、未受过任何学习类违纪(教务处发文)纪律处分。
2.名额分配
校级“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寝室”的名额分配见附件3。
3.评选程序及办法
(1)根据通知中的“评选基本条件”,各学院应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的评选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评选并将结果报学生处审核。
(2)各学院制定的评选实施细则中,须涉及课程补考率、出勤率、学习类违纪情况、筹备或参与有助于学生学习的各类主题活动情况等指标。
(3)校级优良学风班级(寝室)采用系统上报的方式。各学院拟推荐的集体,由相关负责人(班长/寝室长)于2025年12月16日-18日期间登录个人奥蓝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报表填写;学院须于2025年12月19日-22日期间完成系统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为校级优良学风班级(寝室)。
(4)学生处对学院推荐的校级优良学风班级(寝室)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下发表彰决定。
三、材料提交
(一)校级优良学风班级(寝室):评选结果相关材料由学院自行保存。
(二)校级优良学风学院
1.校级优良学风学院评选所需材料应结合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良学风学院考评指标》中的各项指标说明详实提交。
2.附件1中凡“数据”一栏标注有“学院填写”字样的,均需将本学院相应数据填写在对应栏目内,并提交相关表格电子版。
3.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2025年12月23日(中午12:00)前,以压缩包形式(以“学院”命名)提交至学生处事务管理科邮箱swgl@ccibe.edu.cn。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坚决杜绝推荐和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2.各学院提供的数据及支撑材料须真实有效。如遇投诉后,经核查确存在不诚信问题的,将直接取消考评资格,取消有关学院该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各学院应按时保质在系统上提交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
4.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生处事务管理科杨老师。
电话:023-42749079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良学风学院考评指标
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良学风学院考评评分表
3.2024-2025学年度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级”推荐审批表
5.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良学风寝室”推荐审批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