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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07-17 16:34   审核人:


校属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老生续贷

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内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做好政策宣传,提醒学生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系统填写续贷申明,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线上申请续贷。严禁以工作名义散布学生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等资料,要做好学生隐私保护工作,维护学生自尊心,保障学生的申贷权利。

(一)网上填写续贷申明或通过APP线上申请续贷

1.续贷需完成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申明(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95593重置密码或自己通过回答问题找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新增手机APP操作,在APP上注册填写资料,可在手机上完成续贷。

2.所有需要续贷的同学,请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完成网上续贷申明填写;

3.完成网上续贷申明填写的同学需在5-7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查看自己的续贷申明是否通过区县审核。未通过的请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学生:线下操作

个别特殊地区(非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地区)的贷款学生请及时咨询生源地各区(县)资助中心是否需要提交相关盖章材料。如需要,请按要求时间上交盖章。

二、首次申请贷款

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后,可在手机端完成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合同附件上传、贷款状态查询、本金延期申请、业务咨询等,申请完成后,按照提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维护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进行有关信息维护(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否则将影响续贷。

(二)录入回执

所有办理了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录入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否则会影响放贷,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有关通知。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郝增莉,联系电话:64289985。

特此通知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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