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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关于征集学生先进典型事例材料的通知
2024-06-15 09:30   审核人:

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关于征集学生先进典型事例材料的通知


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切实提高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贸院青苗”培育计划,深化榜样教育,宣传优秀学子风采,引导学生励志勤学、砥砺品行、积极进取、团结奋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先进典型事例材料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628

二、征集对象

全体辅导员

三、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在成长成才、生涯发展、学习生活、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在校生或者已毕业学生先进典型事例

学业榜样类

1.综合能力表现优秀入学以来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前40%,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标杆和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前40%,无课程补考记录,尊师重教、努力学习,具有学业模范作用。

3.按照奖学金等级及数量优先征集。

4.新入学年级第12条不作为征集条件。

学科竞赛类

1.入学以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2.按照竞赛等级及数量优先征集。

文体艺术类

1.文化、体育、艺术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入学以来参加文体或艺术竞赛取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学校组织的重大文体活动做出重要贡献

2.按照比赛等级及数量优先征集

(四)社会贡献类

1.入学以来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并经有关部门认定。

2.关注社会,乐于助人,品德高尚,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校园活动及志愿服务。

3.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社会服务,乐于助人,受到过省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优先征集。

(五)就业创业类

1.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就业创业活动成绩突出,入学以来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业竞赛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2.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创业意识精神,在科技创新、成果运用、技术转化等方面表现突出,且得到实际运用

(六)其他

朋辈互喻、积极向上方面有带动作用,能在某一方面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在学生群体中具有影响力的其他类型

四、格式规范

每份例字数1500字左右,以WORD文档报送,格式规范。使用A4纸型,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_GBK(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使用楷体_GB2312三号字体,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序数按照“一、”“(一)”“1.”的顺序使用,行间距为固定值30页边距:上2.54cm、下2.54cm、左3.18cm、右3.18cm。有适当图片支撑(一般每个材料提供图片不少于2张,不超过5张),材料标题务求简洁明确,并突出事例的典型特色。

(一)个人简介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院年级专业班级,政治面貌。大学期间获得的、与所申报类别有关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同奖项及荣誉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个人简介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二)事迹正文

1.标题。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

2.内容。需申报与类别有关的主要事迹,要求充满真情实感、生动具体,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有可学习性和推广性。

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实践奉献、诚信友善、志愿服务、刻苦学习、目标定位、自我发展等。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或人物通讯的写法。运用若干对仗工整、富有哲理的小标题进行分段,条理清楚,至少1000

(三)照片

1.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背景白色,JPG格式,不低于3M

2.与所申报类别事项有关的独照或个人生活照片(照片至少1张,共不超过3张,清晰度请勿过低)。

五、奖项设置

学校将对报送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进行评选,根据报送总量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优秀典型事迹将汇编成册和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供全校学习交流。

报送方式

先进学生事例材料以“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姓名+事例材料”格式命名”。请各单位及时汇总相关材料,并将事例材料和《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先进典型事例材料征集统计》(附件2)电子版于202462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学生处思政教育科邮箱xscszjyk@ccibe.edu.cn邮件名称为学院名称+学生先进典型事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政教育科。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根据征集范围梳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除“其他”类别外,“学业榜样类”等其他各类型学生先进典型事例材料每学院应至少推荐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全部推荐)。

2.各单位对材料要严格审查,并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务必体现每一项先进事迹的优点。

3.本次征集旨在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各学院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可靠,质量符合征集要求。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先进典型事例材料模板

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先进典型事例材料征集统计


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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